现有的博弈论区分两类博弈: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一方可能不知道另一方的偏好或收益函数。然而,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偏好或收益函数存在误解或错误认知。例如,错误假定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想要更多钱,实际上对方更看重的可能是名而不是钱,这样就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和竞争。当博弈双方的偏好处在不同维度时,完全可以实现共赢。我将此类博弈称为不正确信息博弈。如何通过反复博弈从不正确信息博弈走向正确信息博弈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理论上有趣的问题。例如,在定义博弈时,双方的收益函数就不能统一在实数上定义。更一般的情况是双方的收益是在不同偏序集上取值,并且两个序关系是不一定通约的。除了实际的收益函数还有双方对对方收益函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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